私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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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方針 #207 於 2004 年 6 月17日通過|2015年1月15日修訂|2018年8月16日再修訂。

政策聲明

三藩市公立圖書館提倡保護個人私隱。故保護圖書館用戶的私隱是原則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圖書館保存能夠識別個人的資料或與私人使用有關聯的圖書館書籍、物品、設備、節目、設施以及工作人員協助等活動相關資料,並均予以保密。本政策申明圖書館對隱私權的承諾,闡述圖書館所收集的個人資料,並提醒使用圖書館設施及網上圖書館服務的用户可揀選的私隱權利。

概要

1.在聯邦,州或地方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圖書館會對所有收集回來的資料,予以最大程度的保密。適用法律包括但不限於加州公眾記錄法1、三藩市陽光條例2及美國愛國者法案3

2.為了便於查考, 此政策已刊登在圖書館網站,並均可於任何要求出示個人身分證明的圖書館服務地點索取。

3.保密範圍延伸至搜尋或獲取資訊,以及查詢、借出和領取的物品。

4.保密範圍包括數據庫搜索記錄、借還記錄、館際互借記錄以及其他可識別個人身分的圖書館資料、設施或服務資料。

5.圖書館不會收集用户使用圖書館網站、報名参加活動或申辦圖書證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除非用戶授權圖書館存取以上資料。用戶有權選擇是否参與。

6.經圖書館用戶自願接受問卷調查所收集而來的資料以及任何圖書館用戶自願提供的資料,僅用於提供或改善圖書館服務。

7.為保護圖書館用戶,所有帳戶資料皆存储於一個安全可靠的侍服器中。

圖書證與借還記錄

8. 在申領圖書證時,申請者必須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和郵遞地址等可識別资料。圖書館會存留此類可識別資料直至用戶中止使用圖書證。

9. 圖書館用戶記錄包括各項現時資訊、在借和預留物品以及逾期物品和罰款。

10. 用戶按期歸還之前借出的圖書館物資後,圖書館不會保留任何紀錄4

11. 如用戶的紀錄中仍有已借出逾期物品或罰款未清償,圖書館會在用戶帳戶内保留以上借還及罰款紀錄。當逾期物資歸還及所有相關罰款已繳付時,與圖書證號碼相關的信息將會被刪除。

探索新的界面層

12. 用戶可通過三藩市公立圖書館提供的網上搜索界面查找圖書館館藏和目錄以外的數據資料,這些資料包括遠程儲存於所有圖書館界面層的網上內容和用戶自創內容。收集的數據皆經過索引編排,然後以單一形式呈現給最終用戶,以增強信息的檢索功能。此外,用戶還可以通過使用這個界面層來分享從三藩市公立圖書館所借出書籍的評分和評論,建立自定書單分享並與其他用戶的推薦書單連結。

13. 當用戶使用三藩市公立圖書館界面層時,網頁的左下角會出現這樣的字句「由 BiblioCommons 支援 (Powered by BiblioCommons)」,顯示用戶正使用由 BiblioCommons 提供的服務以至其適用條款。因此,使用 BiblioCommons 服務的圖書館用戶表示同意遵守及接受 BiblioCommons 使用條款 (英文) 之約束。我們建議用戶仔細閱讀 BiblioCommons 的使用條款和私隱權聲明 (英文)。

  • BiblioCommons允許十二歲及以下兒童的家長在提供身份證明後,向圖書館工作人員要求查看及更改 BiblioCommons 所收集與他們孩子相關的個人信息並/或刪除未成年人士的 BiblioCommons 帳戶 。要求將由圖書館工作人員與 BiblioCommons 協調下完成。與家長共享的信息僅限於未成年人士的個人信息及用戶自創的內容。未成年人士的借還紀錄或物品不在被透露之列。
  • 某些 BiblioCommons 的功能和服務可能需要用戶提供更多私人信息例如:教育程度。

14. 使用和啟動 BibiloCommons 並非強制性,因為傳統網上公用目錄(Online Public Access Catalog, OPAC)與它同時並行存在。如果用戶未有開設 BiblioCommons 帳戶,仍可繼續根據個人喜好查看及使用圖書館的傳統網上公用目錄,亦可查閱和使用 BiblioCommons 的新界面層。不過,如果需要使用 BiblioCommons 提供的附設功能,例如:參與評論、評分、使用標籤、建立公共書單和一鍵預留等。用戶必須開設BiblioCommons 帳戶,用戶的所有資料才會被加密然後儲存在 BiblioCommons 的伺服器。我們建議用戶在使用這個新界面層之前閱讀這項服務的詳細內容,以便了解用戶自創和/或分享的信息會如何被儲存。

無線射頻識別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

15. 無線射頻識別芯片/標籤只限儲存在該物品的條碼或加密數字,外加一個保安號碼以顯示該物品是否仍在圖書館之內。

16. 無線射頻識別技術不會用於圖書證。

17. 三藩市公立圖書館遵從地方、州和/或聯邦使用無線射頻識別相關的一切法律。

使用公用電腦及圖書館網上系統

18. 圖書館透過網上電腦預訂系统,令民眾可預訂電腦使用圖書館目錄、互聯網和其他資源。圖書館的公用瀏覽電腦設定為,每次用戶結束瀏覽時,其使用和搜尋紀錄便會立即清除。電腦預訂紀錄亦會每日定時刪除。

19. 民眾並未可使用條碼檢索圖書館書籍和其他物資。

20. 圖書館的網上公用目錄系統 (亦稱為傳統目錄) 向用户提供自動操作功能,令用戶能登入圖書館帳戶, 使用包含與用戶預留搜索字相關的新購圖書館資料電郵通知。經此功能步所收集和儲存的資料,僅限於用戶個人使用。圖書館館員並未預設可進入此界面層;因此,用戶的資料不會構成外洩可能。用戶可自行選擇隨時刪除自己的搜索記錄。 

21. 圖書館網上目錄系統的優化功能為用戶提供可能影響到用戶隱私和個人化定制功能,但只會在用戶選擇使用這些功能時,圖書館才會啟動這些功能。使用優化功能受供應商私隱條例及條款約束。

電郵、網上表格及諮詢問題

22. 圖書館用戶經電郵或網上表格所提供的資料僅用於使用時原定的目的(例如網上表格);例如向圖書館用戶發送信息或提供圖書館服務、更新圖書館用戶的帳户資料或回應圖書館用戶的問題或意見評論。

23. 如果已提供聯絡資料,圖書館可能會聯繫用戶,澄清意見或諮詢或了解用戶對圖書館服務的滿意程度。

24. 對用戶提出的所有諮詢問題,無論經由何種形式傳遞 (親身詢問、通過電話、傳真、電郵或網絡) ,圖書館必然保密。而與這些問題相關的個人資料會隨用隨消。

25. 電郵不一定能防止被截獲,並可能受【公共紀錄法】或其他法律公開資料要求的約束。

自動蒐集及儲存資料

26. 用戶瀏覽圖書館網站、查閱網頁或下載資料時,某些數據會被自動蒐集和儲存,但這並不涉及圖書館用戶的個人資料。為確保圖書館提供適當的服務,蒐集的資料只用於統計,不會具體指向任何個別人士。

27. 基於統計為由,用戶瀏覽圖書館網站時,本館會自動收集和儲存下列數據使用:

  • 曾透過使用圖書館網站瀏覽之互聯網域名和網際網路協定位址 (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 IP Address) ;
  • 用於使用圖書館網站的瀏覽器和操作系統類型;
  • 使用圖書館網站的日期和時間
  • 曾經瀏覽的頁面;及
  • 原先透過使用圖書館網站瀏覽之網址(如果有)以及瀏覽完結時的網址。

28. 圖書館使用以上數據來改進圖書館網站,使其對用戶發揮更有效的作用,並進一步了解網站用戶的數量及使用的技術類型。蒐集的數據與任何個人资料或身份無關。

29. 圖書館不蒐集圖書館用戶的相關個人資料,並鼓勵圖書館用戶熟悉自選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 (ISP) 及瀏覽的其它網站的私隱政策。

與其他網站連結

30. 圖書館的網站包含與其他網站的連結。其他網站以及圖書館用户所使用的網上數據庫和電子書籍/電子媒體服務供應商可能實行與圖書館不同的私隱條例。三藩市公立圖書館對他们所實施的政策概不負責。圖書館鼓勵圖書館用戶熟悉自選使用的 (包括連結網站) 及其他網站的私隱政策。

網絡安全

31. 為保障圖書館網站安全,並確保向所有圖書館用戶提供服務,三藩市公立圖書館使用監控網絡流轉的軟件程式辨認未經授權的上載及更改信息或以任何方式進行破壞的企圖。任何用户在使用圖書館網站時,實際上已明確表示同意接受此監控。除上述以網站安全為由目的之外,圖書館無意監察用戶或其使用習慣5

配合執法部門

32. 圖書館紀錄不會隨意提供給任何州,聯邦或地方政府機構,除非由聯邦,州或地方政府授權發出有關民事、刑事、行政偵查程序或立法調查的法律程序、命令或傳票以茲務必執行。

使用攔截和避免恐怖主義法案(美國愛國者法案)之適當手段來團結並強化美國

33. 此法案第 214-216 條賦予執法機構更大的權力,以便獲取圖書館紀錄、秘密監控電訊、並禁止圖書館和圖書館員將監控或資訊申領通知圖書館用戶。

34. 圖書館委員會和三藩市市參事議會曾分別在兩個獨立決議中,正式表示反對該法案,包括第 214-216 條。 (見附錄 E 和 F)

35. 2004年3月2日,三藩市選民投票通過了 E 提案,將本市對聯邦政府的美國愛國者法案的抵制編入市政憲章。市政憲章修正案規定,任何針對圖書館、健康或其他個人紀錄的查詢要求,必須向市參事議會 (而非市府部門主管) 提出。然後經由市參事決定該訴求是否符合憲法及是否需要對其作出回應。

     1 圖書館紀錄受加州政府法規 (Title 1, Division 7, Sections 6250-6270, Chapter 3.5) 保護。

     2 三藩市行政法第 67 條。

     3 PL107-56 -- 2001年使用攔截和避免恐怖主義法案(美國愛國者法案)之適當手段來團結並強化美國。

     4圖書館用戶可選擇並啟用我的借書記錄 (My Check-out History)。當用戶作出該選擇時,就明確表示並同意從選擇當日起儲存他們的借還書紀錄。除非法律要求,圖書館工作人員不會使用或公佈該借還書紀錄。圖書館用戶可選擇隨時退出這項服務並刪除自己的借還書紀錄。( 2011年11月30日別註)

     5 嚴禁未經授權上載或更改資料的企圖,根據【1986年電腦欺詐及濫用法案】及【18 美國法等第 1001 與 1030項】規定,違者可能受罰。

免責聲明:如因文字翻譯理解不同, 導致內容有所出入, 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