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使用規則第四頁

總圖書館

  • 基本房間使用: 在正常開放時間內使用會議室基本設施及配備之「主設」家俱佈置皆為免費 (有關原設及可選的房間佈置,請參閱 Room Set-Up Work Order Form (房間佈置素求工作單 - 英文 PDF) )。
  • 特別房間使用:(請參閱 Meeting Room Fee Checklist (會議室費用清單),了解與工作人員時間相關的費用,以便為特別房間使用提供以下支援服務):
  1. 特別房間佈置及茶點保管支援服務
  2. 媒體支援視聽設備服務
  3. 保安
  4. 工程支援服務。
  • 特別房間使用不包括未有列於服務收費表內的圖書館影印機、電話或任何其他設備或服務的使用。
  • 圖書館工作人員概不負責運送、處理、儲存或處置與社區活動相關的物資。

費用豁免:

只有在以下特殊情況下,才可免除圖書館會議室的使用費用:

  1. 發出適當合理通知情況下取消(參閱第 3 頁「取消」)
  2. 緊急情況(地震、火災等),在最佳公眾利益大前提下使用房間提供服務(僅遵圖書館委員會決定和授權)。

Koret 大禮堂及 Latino/Hispanic 社區會議室緊急疏散程序:

會議負責人(申請表格中的「主要聯絡人 Primary Contact Person」)應為其活動臨時擔任緊急疏散引導員。他們必須出席整個活動,直至所有與會者都離開並通知保安人員。

活動開始之前

會議室經理會審視您作為疏散引導員的任務:

巡視下層以確保熟悉下列地點位置:

  • 緊急消防出口及其他選擇,包括供殘障人士使用的消防樓梯
  • 滅火筒
  • 遙控消防電話
  • 手動緊急開關
  • 緊急疏散包

討論一旦發現火災該怎麼辦。

  • 啓用手動緊急開關
  • 需要時使用滅火筒
  • 按照緊急疏散程序協助大樓疏散

活動期間

  • 如果有超過三位有特殊疏散需要的人士 (即輪椅、盲人和/或聾人顧客)參加您的聚會,請通知保安人員。
  • 在開場時,請按照緊急疏散程序說明發佈緊急疏散程序給與會人士

上訴程序

  • 團體/組織可以書面形式向公共事務主任 (Public Affairs Director) 提出上訴,說明上訴的依據並附上申請副本,就分配或拒絕會議室的決議提出上訴。公共事務主任會在上訴後 48 個工作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作出回應。
  • 亦可向圖書館委員會提出進一步的上訴,並附上上訴文件和申請。

免責聲明:如因文字翻譯理解不同, 導致內容有所出入, 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